1、基本案情:2017年7月,由被告曾某某提供资金,伙同被告周某某招募赌客开设赌场运营。后分别招募工作人员,包括为赌场发配筹码的发牌官本律委托人杨某某。至案发该赌场涉案赌资达50余万元。后各被告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2、律师观点:作为涉嫌开设赌场罪的被告杨某某的辩护人,通过仔细阅卷,并在会见时详细询问有利于被告的客观事实情节,在庭审中,本律为其主要就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性、犯罪情节轻微等各个角度发表了建议对被告杨某某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有力辩护意见,并当庭获得法庭采纳,判处杨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千元的从轻处罚。